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赵栋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被运丢的货物实际价值与保价不一致如何赔偿?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10 13:46)    点击:147

  

  如果当事人就货物保价金额已经做了明确约定,那么当货物在运输途中丢失的,无论该丢失货物的实际价值是多少,赔偿的金额都不能大于保价所约定的金额。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赵栋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赵栋律师,赵栋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赵栋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51100973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赵栋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赵栋律师主页,您是第24337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