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车房已尽告知义务车主丢钱责任谁担?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10 13:46) 点击:156 |
洗车房已尽告知义务车主丢钱责任自担。根据法律规定,洗车店作为洗车服务的提供者,除提供洗车服务的主要义务外,确实对车主车上的财物存在一定的免费保管义务,但如果洗车店已经明确告知顾客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上,而顾客没有遵循此告知导致钱财丢失,说明顾客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该自己承担钱财丢失的责任。 相关法律可参考: 《合同法》第374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