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法院能不能判决离婚?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1-11 15:12) 点击:111 |
第二次起诉法院能不能判决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因此,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如果有新的情况和理由的话则不受六个月的限制。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应该算是出现了新的情况和理由,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你们之间确属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话,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至于子女的抚养,因其才九个月,还在哺乳其内,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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