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赵栋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第二次起诉法院能不能判决离婚?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1-11 15:12)    点击:111

  第二次起诉法院能不能判决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因此,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如果有新的情况和理由的话则不受六个月的限制。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应该算是出现了新的情况和理由,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你们之间确属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话,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至于子女的抚养,因其才九个月,还在哺乳其内,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赵栋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赵栋律师,赵栋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赵栋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51100973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赵栋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赵栋律师主页,您是第24337位访客